大洋新聞 時住商婚禮顧問公司間: 2014-01-15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郭蘇瑩
  信息時報訊(記者 郭蘇瑩 通訊員 孫超)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由廣州市國稅稽查與公安聯合查處的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林某等7名涉案人員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74份買屋,涉及金額8815萬元,稅款1498萬元,全部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分別被判處3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查辦該案的廣州市國系統家具稅局東區稽查局介紹,該局在前期對涉案的廣州某信息技術公司等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數據分析的基礎上,以賬實不符為突破口,聯合廣州市公安局蘿崗區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展開查處工作。專案組掌握了以林某為首的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團夥的犯罪證據,證實涉案企業採取“票貨分離”等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從中牟利。
  經向稅務稽查人員瞭解,“住商婚禮顧問公司票貨分離”通常指談妥交易條件後,需要發票的一方沒有實際購進貨物而將發票取走抵扣稅款,而需要貨物的另一方把貨拉走。
  該案件的主犯林某(需票方)與某電子公司(供貨方、開票方)及某電腦經營部的何某(需貨方)等人合謀,以林某控制的某信息技術公司名義購買電腦,何某取走電腦,林某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抵扣,並以發票票面金額的1.5%~2%支付給何某手續費。林某還伙同涉案的其他人員在無貨交易的情況下,由其掌控的信息技術公司與其它貸款公司相互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達到非法抵扣的目的。
    (原標題:穗國稅查處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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